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报批稿)的编制工作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1)予以公示。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》(见附件2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9月12日—2026年9月18日
联系电话:010-64102958,010-68205261
附件:1.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2026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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