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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(征求意见稿)》

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

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 

   为规范国家标准管理,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修改工作安排,现将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

  一、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http://www.moj.gov.cn 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
  二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  三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bzjss_gy@samr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四、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,邮政编码:100088。信封上请注明“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修改意见”字样。

  附件:1.国家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     2.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
  市场监管总局

  2020年1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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