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 业 标 准
公开征求对《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



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的编制工作(见附件1)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2)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。

 
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《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)。

 
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16日-2022年8月16日

联系电话:010-68205261

 

附件:1.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主要内容等一览表

   2.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

   3.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

 
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
2022年6月1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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